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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屆全國手語歌比賽

壹、目    的:藉由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擴大宣導,結合公部門及聽障社團、機構、公益慈善團體、學校之社會資源,推廣聽障文化,增進聽人對於聽障文化認知,促進兩者間文化交流。此外,藉以宣揚聽障資訊與手語相關知能,吸引更多人才投入手語翻譯行列,逐步建構手語翻譯資源網絡,營造聽障無障礙溝通環境。

貳、主辦單位:內政部、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

參、協辦單位:全國各聽障團體、各縣市手語翻譯服務窗口

肆、活動時間:北區初賽-99年11月13日(六)上午09:00-12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區初賽-99年11月06日(六)上午09:00-12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區初賽-99年11月07日(日)上午09:00-12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決    賽-99年11月21日(日)下午13:00-17:00

伍、活動地點:北區初賽-桃園藝文中心演藝廳(桃園市埔新路12號)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中區初賽-台中縣潭子國民小學體育館(台中縣潭子鄉中山路2段435號)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南區初賽-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(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決    賽-廣三崇光百貨前廣場(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299號)

陸、參加對象:全國各高中職、大專院校手語社團或對手語有興趣之一般民眾。

、比賽方法:

      1.分為個人、學生團體組、大專社會團體組進行比賽,每人限參賽一組。

      (1)個人:需年滿15歲

      (2)學生團體組:五專、高中(職)以下在校學生,需2人以上組隊。

      (2)大專社會團體組:大專以上在校學生或對手語有興趣之一般民眾,需2人以上組隊。

2.評分標準:邀請數位具手語教學、翻譯實務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。

  (1)個人組:時間控制10%、手語清晰度40%、台風10%、創意20%、整體表現20%。

  (2)團體組:時間控制10%、手語清晰度40%、台風10%、創意20%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整體表現(服裝、團隊默契)20%。

    3.比賽時間:初賽每組以三分鐘為限,決賽每組以五分鐘為限。

    4.獎    勵:個人組、大專社會團體組各取前六名,學生團體組取前三名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前三名頒發獎金、獎盃、第四-第六名頒發獎狀、獎品以資鼓勵-

      (1)個    人    組:第一名4000元、第二名3000元、第三名2000元。

      (2)學 生 團 體 組:第一名3000元、第二名2000元、第三名1000元。

      (3)大專社會團體組:第一名6000元、第二名5000元、第三名4000元。

    5.各區初賽個人組取前4名、學生團體組取前2名、大專社會團體組取前4名晉級決賽。

6.比賽曲目經比賽序號決定後不得更改,否則以棄權論。

7.入圍決賽之參賽者由主辦單位補助交通費,交通費以出發地至台中自強號來回車資計算,

  個人組僅補助個人,團體組每組至多補助五名。(南投縣則改由公車費用計算,台中縣、市

  參賽者不予補助)。

捌、報名費用:個人、學生團體組費用300元、大專社會團體組費用500元。

(費用請於10/15前繳交)

玖、報名方式:

    1.即日起至99年10月15日(五)止,填妥報名表後,連同比賽歌曲(CD)、動態歌詞、繳費

      收據影本,郵寄至427台中縣潭子鄉中山路一段185巷1號。

    2.業務聯絡人:劉怡貞、張意伶  電話:04-25313420、傳真:04-25343016 

      夜間連絡電話:0955-992010

3.初賽序號及其注意事項於10月27日公告於聲暉之家網站若有不詳之處,請自行向中心洽詢。

4.初賽評選結果於11月15日公告於聲暉之家網站,請自行上網查詢。http//:www.soundhome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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